崇明区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
绍兴柯桥律师事务所
2025-05-19
崇明区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留现场,并尽力救助伤者。其次,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接下来,交警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量和拍照,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然后,交警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认定各方的责任程度。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自行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单、车辆维修费用单等。在认定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并可以申请进行重新调查或复核。最后,交警部门将根据全面调查结果,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和有关证据,确定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各方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对不在场的驾驶人、车辆以及无法判定的事故,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材料,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交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法律代表人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对不在场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签字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证据包括下列情况:(一)自行收集的物证、书证、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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