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以后可以羁押多久
绍兴柯桥律师事务所
2025-05-21
1.一般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
2.若案情复杂、期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如边远地区、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等情况,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4.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按上述规定延长期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5.侦查时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批准延长,另有重要罪行则重新计算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上限为二个月。若案情复杂、到期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满了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并且,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若遇到涉及逮捕羁押期限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会依据不同案件情况有所变化。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超过两个月。若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3.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另外,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循羁押期限规定,提高侦查效率,避免超期羁押。同时,要确保在各环节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避免犯罪嫌疑人被长时间无端羁押。
(2)若案情复杂,在期限届满无法终结案件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以应对一些特殊的复杂案件。
(3)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这考虑到了此类案件的特殊性。
(4)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按上述规定延长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以保证对新罪行的侦查能充分展开。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应知晓这些羁押期限规定,若超期羁押可依法维权,不同案情对应期限和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一般案件,要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侦查羁押。若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终结,需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
(二)遇到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若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不够,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两个月。
(三)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无法侦查终结,可再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申请再延长两个月。
(四)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应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若案情复杂、期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如边远地区、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等情况,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4.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按上述规定延长期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5.侦查时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批准延长,另有重要罪行则重新计算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上限为二个月。若案情复杂、到期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满了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并且,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若遇到涉及逮捕羁押期限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会依据不同案件情况有所变化。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超过两个月。若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3.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另外,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循羁押期限规定,提高侦查效率,避免超期羁押。同时,要确保在各环节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避免犯罪嫌疑人被长时间无端羁押。
(2)若案情复杂,在期限届满无法终结案件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以应对一些特殊的复杂案件。
(3)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这考虑到了此类案件的特殊性。
(4)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按上述规定延长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以保证对新罪行的侦查能充分展开。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应知晓这些羁押期限规定,若超期羁押可依法维权,不同案情对应期限和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一般案件,要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侦查羁押。若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终结,需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
(二)遇到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若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不够,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两个月。
(三)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无法侦查终结,可再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申请再延长两个月。
(四)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应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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